要当中超灭
Joe认为,公司要选择的是那些有点子、同时还会对改变世界有使命感的人,Alex无疑符合他对合伙人的所有想象。如果卖的不是知识而是汉堡、衣服、化妆品,卖假货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光天化日之下把这些假知识拿出来标价卖,好像没什么人管,这让人很遗憾。 最让我意外的是,这篇文章还是根据吴晓波在喜马拉雅上的一个付费订阅栏目上的内容整理出来的,也就是说,这些观念是拿来卖钱的“付费知识”。 我不知道短视频创业者是不是该醒醒了,但是看完这样的“付费知识”,我感觉,
UGC更多是兴趣娱乐参与型,PGC有明确的利益导向,看似非标,其实是标准化的生产。 一类是正在亏损做市场,这类公司往往有庞大的现金流,但假如有一天失去了对市场的垄断控制力,风险其实很高,因为它生存下去的前提是可以不断拿到低成本投资,这类型的公司很多,比如滴滴、新美大等等。 当然,你可以在一家理想主义的公司靠使命感支撑10年,自豪的去享受职业荣誉感,但人的一生中有几个可“挥霍”的10年? 作为个体,你仍然需要一种判断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实用主义方法论。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烧钱没

花最少的钱